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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
可以拨打12021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021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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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薪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正常离职的,离职当天就应该结算工资。不结算可以随时投诉单位非正常离职的,离职后超过工资发放日不发放工资,可以投诉单位因为工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最晚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投诉时,应提供本人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且经责令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申请时,劳动者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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