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规定为,对行政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这个时效从违法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会再...
根据相关规定,就行政处罚法追诉时效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中的时间限制分为法定期间和法院指定期间两种,也就是说期间一部分由法律直接进行明确;另一部分由法院进行明确。 ●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得改变,不由当事人协商,如立案期间、上诉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 ●指定期间可以变更,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例如,法院规定当事人在某日内提交诉讼材料,确定某日开庭等。如果在指定期间内,出现了新情况,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确有困难,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对原定期间予以变更。指定期间虽然属于可变期间,但一般而言,指定期间一经确定,不宜随意变动。 《民事诉讼法》第82条。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对个人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依据保险法处罚保险公司而不是依据行政处罚法,这个你自己也说了。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又怎么受行政处罚法设定的追诉时效限制呢? 至于你在楼上追问的,就像一个人一直在违法,只有当他结束这个违法行为后才计算这个追诉时效。 就像是你一直在非法加工猪肉,从2005开始做了5年才停下来,那么当然是从2010年开始计算两年追诉时效而不是2007年(前提是你没有构成刑法上的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