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一)明确上市公司应予以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二)未公开...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一)明确上市公司应予以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二)未公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公示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接受公众监督,必须依法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让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不仅包括发行前的披露,还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披露,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目前,我国法律对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更注重行政和刑事责任:《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股票发行和交易过程中做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重大信息……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证券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177条、181条、182条、183条、184条、188条、189条、202条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行政责任;此外,每个条款的最终往往附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7年3月14日97年3月14日通过,条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刑事责任,第160条规定了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刑事责任,第161条规定了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责任。规定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可谓不祥。但我国对违反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追究缺乏系统规定,《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方式、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证券交易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负责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如何承担各自的责任,没有详细的规定。
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主要负责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具体涉及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净值披露等各环节。 (1)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合同草案、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募集申请材料。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同时,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2)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在公告的l5日前,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4)基金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书等上市申请材料。基金获准上市的,应在上市日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ETF上市交易后,其管理人应在每日开市前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申购、赎回清单,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上公告。 (5)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在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放开申购赎回后,应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如遇半年末或年末,还应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6)在每年结束后9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年度报告全文。在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半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半年度报告全文。在每季结束后l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在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应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及其证监局、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对于当期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可以不编制上述定期报告。 (7)当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应在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及其证监局备案。封闭式基金还应在披露临时报告前送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8)当媒体报道或市场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应在知悉后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9)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会议召开后,应将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予公告。 (10)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1,154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2,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