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
合同约定仲裁的,一般不可以起诉;但是一方提起诉讼,另一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案例中,双方虽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却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该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选定明确的仲裁委员会达成补充协议,则该仲裁协议无效,此时双方便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根据我国《》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通俗来讲,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以书面方式明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