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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更改参保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网上变更,二是前往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地变更手续。 1、网上变更:主要是通过国家医保官方APP、微信或者支付宝进行参保地变更的操作,但是并非所有地区都支持办理变更手续的。以支付宝为例,进入医保电子凭证页面之后,找到参保地,点击之后会弹出一个“切换参保地”,然后将参保地进行切换选择。 2、线下变更:需要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地变更手续。
不可以,凡是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从出生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自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需从缴清费用之日起等待90日后享受待遇至2018年12月31日。未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可跟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有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限额。 因此,总的来讲参保两个月不可以报销。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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