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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在死(亡)者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该手续; 2、应由家属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死(亡)者的户口本、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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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在死(亡)者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该手续; 2、应由家属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死(亡)者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前住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到派出所去注销一个户口及其对应的身份证等信息。双户口是不合法的,建议将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因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自己本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1、带上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本、与之对应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地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去对应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双重户口注销手续即可(工作人员会收回与之对应的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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