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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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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诉讼,在立案之后会给被告送交诉起诉状副本,无法找到被告当事人,被告当事人也没有同住的成年直系亲属签收,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一、异地协议离婚: 两边有必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挂号。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免除夫妻联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2、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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