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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职工(含企业退休人员,下同)非因工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工资或养老金。死者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将死者死亡有效证明提交企业。死者生...
死亡待遇,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下列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一:丧葬补助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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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照发次月起不再发给按所在省市规定享有死亡待遇。r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1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r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答:不对,国企丧葬费5000元,其他企业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相关法律依据《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答:不对,国企丧葬费5000元,其他企业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相关法律依据《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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