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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属于经营车辆》(GA802-2008)机动车类型术语定义中表3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的规定表明教练车属...
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A802-2008)中机动车类型术语定义中的表3“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的规定,显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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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A802-2008)中机动车类型术语定义中的表3“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的规定,显示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所以它是属于运营车辆的。
是否是营运与非营运车辆,需由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管所或运管站)认定,如果车辆仅为个人生活服务的,认定属于非营运性质的,会颁发非营运道路运输证(非营运证),也就不用去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上岗证);如果认定为营运车辆,还得去办理营运证和上岗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1.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出租车是指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将乘客运载至指定地点的车辆,并不是指所有的营运车辆。 2.根据《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997]456号)第二条“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第七条“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的规定,除出租、旅游外其他营运载客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经检验合格的可延长5年。 根据《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第二条“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第三条“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的规定,旅游营运载客车的强制报废年限10年,经检验合格的可延长10年。 3.根据现行有关汽车报废标准的规定,我们整理出《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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