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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60条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未...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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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60条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规定不需要发放税务登记证书外,纳税人办理银行开户、减税申请、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有税务登记证书。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公开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并由税务机关核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时,发行的登记证明书。也称为税务登记证书。
个人税务登记证应注销时,不按规定注销,将面临受处罚的法律风险。《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如果纳税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税务机关命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况严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1)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2)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保管帐簿证明书和相关资料的;(3)未按规定申报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软件提交税务机关检查的;(4)未按规定向所有银行帐户报告的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未按规定(5)规定进行帐户进行损害管理或者擅自进行损害管理。纳税人不进行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命令期限变更的,过期不变更的,经税务机关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消营业执照。纳税人没有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明书,或者转租、变更、破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明书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况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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