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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
一、1,有限公司的特征为:1),股东有限责任。2),注册资本不拆分。3),人和性为主,资和性为辅。4),封闭性的公司。2,没有权利。轿车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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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 (5)股权转让方面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限制更多,其他股东对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的其他方式进行。
1、股东人数差异: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2-50人。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差异: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3、投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分期成立,股东必须一次性缴纳认缴出资。普通有限公司可以分期成立,首次投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元%,余额将在2年内支付。4、年检差异:一人有限公司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检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年检无特殊规定,无需出具审计报告。5、设置数量差异:一人有限公司规定,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设立多家有限公司。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一般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两者是一种性质,没有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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