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系统自动核算、发放。女职工流产享受生育津贴限于1次,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女性失...
合肥生育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异地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核手续。生育备案回执单中有说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领取,合肥市生育津贴标准: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合肥生育津贴可以领5个月。2016年1月16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已生育的女职工,至2016年1月16日98天产假仍未到期,按照《条例》规定延长60产假的,延长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525人已浏览
811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