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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构成工伤那么根据鉴定结果获得保险理赔,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构成工伤,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赔偿医药费、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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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同等或次要责任的,视同工伤。 换言之,虽然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不构成工伤,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但最终的责任认定仍要看交警部门的结论。 按广东省的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所以,贵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按规定给予补偿。
职工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死亡,如果主要责任在对方,属于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这是工伤,你需要做的是在治疗期满以后去做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的数额。此外,我建议你立即准备你父亲在上海居住的资料,比如,租房合同、居委会的租住证明、如果你父亲的工作单位在上海有为你父亲交社保或其它保险,那一定要把这些资料准备好,另外,你先了解一下你父亲的工地情况。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做,你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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