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根据《保险法...
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可知交强险重复投保怎样理赔。该规程规定,保险公司应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多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确定保险费额。保险人对投保单进行审核、强制保险的保费标准、限额; 5、保险人根据投保单内容,通过保险、公安交通违章记录信息平台查询投保车辆违法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确定对投保车辆的保费上浮和下浮幅度; 6、保险人根据核实无误的投保单,将投保信息录入微机; 7、投保人一次交清保险费; 8、保险人打印强制保险单、费率浮动告知书、保险标志、保险发票后交给客户; 9、投保人对保险单内容审核后,将保险标志粘贴于前挡风玻璃规定处,无前挡风玻璃的,将保险标志随身携带; 10、保险公司按规定将保单归档,并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11、发生车辆转让及发动机号、牌照号等车辆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关于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根据《保险法》56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即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的赔偿
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保险公司在整体利益不损失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置赔偿率和赔偿额,即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依法在交通事故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进行赔偿,强调了交通事故制度的公益功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985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