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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偿还诉讼有效期为三年,从要求对方偿还但对方不偿还时起计算。如果诉讼时效超过3年,要求法院保护债权,可能会被法院驳回,无法借助法院的强制...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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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借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1、明确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计算。债权人三年内未催告债务人的,失去胜诉权。 2、未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确定未写明还款间未写明还款日期的起算点。 实际上有以下类型: (一)债权人催告债务人立即履行,但实际上未履行的,诉讼时效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二)如果借条上没有规定还款日期,但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则意味着双方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更为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在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立即明确拒绝履行的,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不计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拒绝之日起计算,无论债权人是否规定宽限期限,期限是否届满; (五)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双方约定有宽限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债务人客观上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宽限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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