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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单遗失后可以去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一个交强险保单抄件。交强险标志丢失的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有: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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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一、如遗失非电子发票按下列规定处理:开具发票一方遗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遗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遗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遗失的发票只有发票联的,记账时应附上取得发票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金额、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等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1、因受害人故意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以及被保险人其他财产及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产等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鉴定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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