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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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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因此旧法专利权人讲的是共同专利权人实施权利的时候,先从约定,你们没有约定,则只能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授权的年度起,到专利保护期届满专利权终止时,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1)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2)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但凡成为了专利权人,就必定要缴纳专利年费以保护自己的专利,这是专利权人的一项义务。二、专利权人自专利授权的年度起,到专利保护期届满专利权终止时,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正确地缴纳专利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前提!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而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三,在缴纳专利年费时还应注意:(1)当面缴纳专利年费:在缴纳年费时,交费人应明确其应该缴纳费用的专利号及年费额度,且认真填写缴费清单,缴费后当面核实《收费收据》。(2)邮寄缴纳专利年费:通过邮局汇款向代办处缴费时,必须在留言处填写必要缴费信息,汇款单末尾处写明专利号。(3)银行汇款:通过银行汇款向代办处缴费时,应在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及专利号、费用种类、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等有关缴费信息,传真至专利代办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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