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自然人之...
与民间借贷利息相关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故根据该司法解释,能够获得支持的违约金总数应为“损失与损失乘以百分之三十之和”。而对于民间借贷违约金部分,要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参照的损失标准只能是出借人所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利息。四倍的利息是法律保护范围之内,故只有超出部分才是讨论是否过高的部分。因此,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可以主张利息和违约金,但利息和违约金总和应为四倍再加上四倍乘以百分之三十,也即五点二倍。以上是关于民间借贷利息违约金的相关了解。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民间借贷中,按照法律规定计算逾期利息的方法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期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逾期利息;借期利率未约定的,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