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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应用个人财产清偿,且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
丈夫与妻子结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婚前债务。结婚后,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仍然由丈夫的个人财产用于归还债务。如果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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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解释二》第23条规定,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夫或妻为独立的个体,并不能因为结婚就混在一起,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能让另一方承担还款义务,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不会予以支持。
离婚后处理婚前个人债务: 1、婚前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独自承担清偿责任,其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将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5、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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