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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
交通事故起诉必须列保险公司,将侵权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这种做法对驾驶员和受害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对于法院来说也是有利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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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 1、医疗费、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死亡赔偿金、8、被抚养人生活费、9、精神损害赔偿费;三、保险公司赔偿项目的核算标准。 1、医疗费:①住院收据----原件②诊断书-----原件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保险公司承担85%,其中甲类药:报销100%、乙类药:报销98%、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 2、误工费: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护理费: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5、交通费: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6、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 7、精神损害赔偿费: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六)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车与车发生碰撞导致司机、乘客的意外伤亡,如果您投保了车上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导致的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七)在车上责任险在投保时,必须指明投保座位数,在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仅承担投保座位数以内的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无权追偿。只有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才有权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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