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133条之一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四种情形,即:(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况,这类案件曾被称为最简单的刑事案件,可就是这类刑事案件,在公诉阶段审查证据时却遇到诸多问题笔者结合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就此类公诉案件的部分证据审查提出一些见解和方法
在我国血液乙醇浓度高于80毫克100毫升那么就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