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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开户籍证明登记的:用于办理结婚的户籍证明,应由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或者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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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户籍证明信与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要注意,户籍证明信是有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不能办理。 请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是可以的。如果在办理结婚时没有办法出具本,可以到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管理机构去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此为您办理。那如果说您是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的印章的记载,您户籍情况的户口本的复印件,为您办理结婚登记。那如果说您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您的这个户口迁出地,或者说您另外一半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您办理结婚登记。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没有户口本,身份证的,也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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