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法律没有统一的农村菜园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具体金额主要由当地政府的补偿安置计划决定。开发商征地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第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现在的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镇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一般会丈量并予以明确菜园地一般是宅基地的范围内,这样,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就可以自然享有菜园地的使用权。自留地是土地承包到户以前,就是生产队(也叫集体)的时候,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计划、生产、统一管理的。为了解决各农户吃菜的问题,就适当划分一部分土地留给各户种菜吃的,这部分土地就叫“自留地”,有的地方也叫“菜园子土”。生产队的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自留地的土地性质不变,直到现在仍然还是自留地。不包括在承包地内。农村村民的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自留地长期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耕种自留地,增加个人收入。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现行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一般会测量并明确菜园地一般在宅基地范围内,使宅基地使用权人自然能享有菜园地使用权。自留土地是在土地承包到户之前,即生产队(又称集体)时,土地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规划、生产、统一管理。为解决农民吃菜的问题,适当划分一部分土地留给每户种菜吃,这部分土地叫自留土地,有的地方叫菜园子土地。生产队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自留土地的性质保持不变,至今仍是自留土地。不包括在承包土地内。农村村民自留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的少量土地、山坡土地或山岭土地。自留土地长期归农民所有,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