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签订购车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是旧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
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签订购车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是旧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留心读懂购车合同 目前的购车合同都为店方的格式合同,要求消费者预付购车订金,并对车辆配置、优惠幅度、赠送礼品等进行约定。这些格式合同的一些特别约定项目,是明显有失公平的倾向性约定,例如“店方逾期交车的,退还客户订金;客户不按规定交款提车的,订金不予以返回。”合同中的这些约定,被不少消费者成为“霸王条款”。但从法律角度看,消费者一旦签订了类似的合同,就要履行其中的约定,否则算违约,经销商会按照约定扣下购车订金。 某工商人士指出,在受理的涉及购车合同的纠纷中,以消费者违约的情况居多。据了解,消费者毁约的理由多种多样,例如家人不同意购车、筹集不到资金、没看清合同等等。 不过,也有经销商违反合约的情况,例如逾期交车、不兑现优惠承诺等。去年5月,市民谢先生预订汽车,在购车合同中店方明确优惠3000元,可提车时店方却称优惠取消了。经相关部门协调,店方才履行优惠3000元的承诺。据悉,因经销商违约引发的纠纷,经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后,经销商基本会退还客户订金,但客户提出的交通补助、误工补助等因没有列入合同范围而得不到支持。 提醒:店方提供的的格式合同,即便车友认定是“霸王条款”也较难改变,因为车商不可能根据个体客户的要求另外拟定单独的合同。因此,签订合同前要明确,如果主动违约的订金是拿不回来的,一定要考虑清楚才签约。如果车商违约不履行约定的,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等部门求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特别约定可写入合同 “如果我老婆不同意我买这款车,你们要退还我订金”,“如果我哥哥认为这款车不好,那么你们得退我钱”……这些看似无厘头的要求,可以明确写入一些购车合同之中。而有了这些特别约定,消费者事后在索要订金时会轻松许多。
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首先要留意是不是规划用于车库车位,在报建的时候是不是已写明,开发商能不能够拿到产权证,买了之后业主能不能拿到产权证,还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在贷款的时候将车库车位抵押给银行,因为一旦他还不起贷款,可能就会被银行出卖,业主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
签订时候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认准签约主体。在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往往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楼盘。因此就可能出现个别中介采用“一房多售”等方式,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尽可能不漏项。对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坐落位置、设计用途、建筑结构、面积等和土地来源情况及年限都应逐项认真填写,并且审读清楚,这些内容不应有漏项,因为这些条款关乎所购房屋的合法性。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