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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光片看不清,可以做CT或者MRI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作出鉴定结论。不存在无法作出鉴定结论的情况。工伤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
如果是工伤的伤残鉴定,这个片子是可以作为材料之一进行鉴定的,还需要其它的医疗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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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员工伤情是否有后遗症来判定是否有伤残等级,需要员工递交齐全的医疗资料。如有需要是要讲X光片给鉴定专家查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不可以。工伤结论必须由劳动部门做出,或者劳动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做出。工伤鉴定不是病历,而是一纸法律文书。如果鉴定还没有做出来,就无法认定是否是工伤。或者属于几级伤残。申请工伤首先由单位提出。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隐瞒不报。你只要凭工伤鉴定书与单位协商工伤待遇就行了(当然有法律标准的)。病历只能证明你的药费属实,或者确实看过病,不能证明你是工伤或者几级伤残,因此,必须有工伤鉴定书。
一般不可以按工伤做劳动能力鉴定。老工伤,是指1996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当时一般都没有进行工伤认定,构成伤残的,直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老工伤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仅限于经鉴定构成伤残的工伤职工。现职工老工伤没有进行鉴定,也就是没有从法律上确定是工伤,早已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就不能按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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