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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役,并处以罚款:(一)追逐驾驶,情...
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下陡坡公安部《严重超员、连续下坡,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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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2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在行政执法领域,超载20元%超过20个边界%属于严重情况。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役和罚款: (一)追逐竞驾,情节恶劣; (二)酒后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乘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规定速度;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第四项行为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涉嫌危险驾驶。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超员20%以上,属于严重过度拥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客20%或者违反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在行政执法领域,超载20元%超过20个边界%属于严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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