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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劳动者退休后基本养老金领取地,与户籍所在地没有必然联系,基本养老金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应该在那领取养老金,涉及到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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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领取养老金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十五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符合条件可以回到当地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可以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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