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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
卖过期食品处罚标准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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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是,可以没收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处以价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过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用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或者未按注册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分装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新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未通过安全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绝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过期处罚分为两种:(1)生产经营过期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工具、设备、原材料;违法生产经营食品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2)销售过期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卖方支付十倍以上的赔偿。
超市销售过期食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予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非法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等项目。过期食品价值不足1万元,罚款2000元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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