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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起诉时只起诉个人独资企业。法院暂停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家庭出资经营个人独资企业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无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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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企业债务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继续偿还。 2、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解散后,投资人仍需要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既然是个人独资,为何存在股东?如果在工商部门登记时是独资企业,是不存在股东的?你们是否持有相关协议?有协议的话商量资产分配即可。独资企业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在法律意义上资产和拍照无需分配。《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企业不足以清偿时,由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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