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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恶意透支数额较...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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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银行信用卡账户资金不足或没有资金的情况下,经银行批准,仍可使用信用卡消费。
信用卡逾期一万元以上就有可能坐牢,因为逾期一万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逾期是否属于恶意透支,首先要看持卡人的逾期金额是否达到较大、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标准,还要看持卡人逾期是否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涉嫌信用卡诈骗。刑法第196条第1款明确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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