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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对行政拘留回执单范本的规定,一般拘留所要给回执单的。但这个回执单不是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可以不向被害人出示,但一般被害人如果向公安机关...
不认罪说明认罪悔罪立场差,不符合缓刑法定要求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能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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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在什么时候做出批捕决定,主要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按照刑诉法规定,在3天内、7天内、或30天内都有可能,并且不一定非得等到3天、7天、30天。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应当在7天内做出决定,也并不非得等到第7天。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但犯罪嫌疑人在逃、无法执行的除外。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后的24小时应该通知家属或单位,所以,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次日通知家属应该正常。
治安拘留的,属于治安案件,不叫罪,只有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才叫罪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被损毁的财物经价格鉴定不超过5000元(明显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不鉴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就会处治安拘留的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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