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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属于强制险保险责任; 2.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 3.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支付的通知书; 4.受害人必须抢救...
保险公司垫付交通抢救费用的条件有哪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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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交管部门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需要出具书面的通知,通知该地的救助基金管理的机构,并且提交垫付的通知,以及医疗机构方先垫付还没有结算的抢救费用的相关材料;其次,基金的管理机构需要在受到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以内,对所提交过来的材料进行一一审核,审核完毕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当地的物价部门制定的较为合理的收费标准,做出结论。最后,如果申请者符合了垫付的要求的,基金管理的机构应该要将相应的费用直接划入医疗机构的账户,如果是没有符合垫付要求的,将不会给予垫付,并且会向相应的医疗机构说清楚理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要符合上面的条件。
就你的问题交强险垫付的四种情形是什么,为你做出以下回答: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抢救费用的垫付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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