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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申请;第二,双方都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协议书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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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的条件:(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五)双方自愿结婚;(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七)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七)颁发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5、祝贺新人。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证每对10元。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第三,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离婚是公民的个人权利,对于离婚的具体情况,应当首先由夫妻双方根据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但如果一方拒不离婚的,则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度来进行判决处理,其中还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离婚财产等情况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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