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遗嘱是可以指定谁不得参与继承的。但不得指定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不得参与继承,否则该遗嘱条款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
遗嘱当然可以指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遗产,所以当然可以通过立遗嘱来指定继承人。 而《民法典》也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可立遗嘱指定房屋产权继承人吗,可立遗嘱指定房屋产权继承人吗,可以指定谁为继承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立遗嘱制定房屋产权继承人。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遗嘱指定继承人是有效的。立遗嘱就是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去世后将财产如何分配的个人意愿,如果将遗产指定给自己的继承人就是遗嘱,将自己遗产指定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是遗赠。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于自己死亡后的处分,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当然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3人已浏览
915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