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股权的内部转让,《公司法》没有规定明确的限制,但该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定应为定金规定的例外规...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收到《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需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证书办理大厅。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4、变更税务登记证书,并将税务变更通知书转让给税务局。5、变更银行信息,用银行变更通知书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其他股东自收到公司章程之日起不同意转让的,视为优先转让。
你占了多少股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