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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执行通知书送达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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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书未送达,是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的情形,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需要等判决书生效以后才能申请。判决书最后一段告诉您,对判决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上诉。计算方法是从收到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5天。
法院在执行前会下达执行通知书,要看当事人是什么原因没有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书。如果当事人是属于没有联系的情况下,那么法院会采取公告的形式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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