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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杭州?是否有缴纳社保,如果缴纳了社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
我在杭州工地干活脚后跟骨折,工伤鉴定十级伤残,用人单位说等保险公司给他们赔偿后,再谈赔偿我多少钱是这样嘛?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按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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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4692.61+8497.8+11842.92)/3=8144.44元。赔偿项目: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计算。2.伙食补助费和住院期间护理费,根据当地标准以及住院天数计算,费用不多。3.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医院休息时间与平均工资计算。4.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则为7*8144.44=57011.085.如你需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及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员工九级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九个月本人工资,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根据浙江省规定计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也就是说,赔偿标准是按照伤残等级,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根据年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知道你是哪一地区,所以不好确定。按照山东来说,07年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为12021、4368元,那么如果六十周岁以下,对于你的车祸伤残九级能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要知道伤残九级且为城市居民则赔偿标准为:12021元/年×20年×0、2(九级)=48768元。如果六十岁以上的,还要扣减年份,即上述公式年份肯定少于20,最少不能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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