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交强险可以不负责赔偿这些损失: 一、当事人醉酒后驾车; 二、驾驶员无证驾驶或将车借给无证驾驶; 三、驾驶员故意发生交通事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1、因受害人故意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以及被保险人其他财产及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产等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鉴定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通强制保险不得赔偿经营损失。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得赔偿。经营损失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损失的性质是间接损失,因此不得由交通强制保险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