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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缺席判决后,仍需要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如果不能采取其它方式送达的,法院要进行公告送达。 2、具体多少时间可以向法院申请执...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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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被告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逾期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被告有权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原告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原告尽快履行法律文书中的法定义务,可以强制执行原告的财产。
你是原告还是被告?原告的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你如果是被告的话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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