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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书是民事被告,上诉人对原告和上诉人的起诉和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提出答复和辩驳的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
答辩状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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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 年月日 要求:(-)首部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2.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XXXX年X月X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XXX提起XXXX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二)答辩的论点和论据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就事实部分进行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面的证据来证明原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立,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这里所说的反面证据,一种是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相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足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实的证据。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当然就会引起适用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自然可以从简,这叫事实胜于雄辩。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据理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的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方面进行反驳。3.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三)尾部和附项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3.附项:写明:(l)本答辩状副本X份;(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离婚民事答辩状是针对对方诉状列明的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进行的,我看不到对方的诉状,因此写答辩状就是无的放矢,建议把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主要证据列出,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答辩了,只有这样才能胜诉。 答辩人:赵某某,女,1977年3月31日生,汉族,住沈阳市新华区高原小区7-9-403室。 一、答辩人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 1、原告诉称违背事实。 答辩人婚后始终尊重原告父母,反而是原告的父母得知答辩人生女儿后,遭到原告父母的嫌弃,原告父母对答辩人及小孩从来不管不问。 至于原告所诉答辩人谩骂原告父母更是无中生有。 答辩人并没有私自将小孩带回娘家,而是原告将答辩人及小孩送回其姐姐家。 答辩人一个人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原告及其父母未给小孩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不仅如此,原告还经常向答辩人要钱花。 至于原告诉称欠债高达10万元一事,答辩人从不知晓,也与答辩人无关。 2、鉴于双方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答辩人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 二、婚生女儿应由答辩人抚养。 答辩人与原告于2006年1月6日生一女儿苏赵君,女儿一直由答辩人抚养并且和答辩人共同生活至今,婚生女儿一直由答辩人的父母给予照顾,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父母与小孩已建立起深厚的感情。现女儿刚刚一周岁多,答辩人认为婚生女儿由答辩人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生女儿由答辩人抚养,应由原告按规定给予抚养费。 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同意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答辩人同意离婚,孩子依法应由答辩人抚养,原告应支付抚养费用。 答辩人: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在首部,先写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再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再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正文部分是答辩状的核心:首先写明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再次,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最后写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答辩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写清答辩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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