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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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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离婚的办理:男女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解除婚姻状态登记。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感情不和有两种方式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孩子是谁养大的,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不能协商,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判断养育条件好的一方养育,夫妻双方的养育条件大致相同,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愿作出判决。两个孩子的法院根据一个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原则作出判决的父母离婚后,孩子和哪个一起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的。(1)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性判断。(2)2岁以上的孩子优先养育条件好的孩子。(3)8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与父母的生活发生争议时,应考虑儿童本人的意见。(四)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孩子,这是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的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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