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准生证,、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
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其他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一对夫妇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 据了解,在此之前办一孩需要照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二孩根据不同的审批条例需所证件更多,而且审批还需期限,并不能当场拿到生育证。从1月1日放开二孩起,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和二孩再生育证简化办事程序,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夫妻仅需拿上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所在村、社区填表格,可由村、社区计生人员代为办理,也可自己拿表格到街道直接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卡”,即时登记即时发放,大大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
领取结婚证只能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领取,不可以在异地领取结婚证。也就是说,想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带着材料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准备好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居委会章;镇/街道办事处计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划生育章;县/区计生委章)。需要女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 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需要女方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存档证明和结婚证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存档证明、结婚证原件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229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