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暴力犯罪,正当防卫捅死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普通的正当防卫就可能防卫过当,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正当防卫就不用担心(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
防卫时致人死亡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要看当时的情况,有可能会造成防卫过当,可是如果是正当防卫的话,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被打还手致人死亡”的行为要是个正当防卫行为,即需要满足它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然后这个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所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可知,对于被打还手,如果导致对方死亡,要看你还手的行为是不是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果你就是普通的还手,导致了对方的死亡,这会归属于意外事件,或者是过失行为,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重为死刑。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为正当防卫行为是不法侵害引起的,是为了使被不法侵害者所侵害的客体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不属于,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实践中很多具有防卫表象的行为成立不了正当防卫是因为不具有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行为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自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偶然防卫——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而且甲对乙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在互殴中,往往发生打斗前,双方因为矛盾都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2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