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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小股东不配合的解决措施有: 1、购买其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其股权的变更; 2、认为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可以起诉。根据《公...
按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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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小股东不签字的,如果股权变更是转让给该名小股东的,则股权转让协议不能生效;如果是转让给小股东以外的人,则需要询问小股东是否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股份可以在股东之间互相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工商登记。 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向外转让同时也不收购,公司法规定在大股东对小股东对外股权转让进行阻挠的情况下,小股东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要求其在30天内给予答复,若在规定时间内其他股东没有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小股东可以直接持该通知到工商局就其股权进行变更。
1、公司已经办理股东名册变更或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你和大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已经完成,他对你享有合法的债权; 2、你所说的挪用公司款项、非法买发票进行做帐已经隐藏财务质量,严重损害国家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你作为股东有两个途径可以救济:一是你可以要求公开公司财务信息,查阅公司帐薄;二是享有股东代为诉讼的权利,即以公司对名义起诉该大股东,要求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你要解散公司的,需要按照公司对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公司规章制度没有特殊约定的,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商议关于解散公司对事宜。 法条参考: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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