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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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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可以,一是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大意就是你目前的孩子不具备正常的生活;二是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这一政策是为有功的英雄开设的;三是一方系丧偶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这个大家是最明白不过的了;四是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是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六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可以要二胎
孩子归谁扶养,一般由父母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自由协商,协议不成可以诉讼法院。一般情况下,生育两个孩子的,无论从传统亲子关系还是法律考虑,父母各扶养一个为妥。当然也不绝对,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客观情况,由一方扶养两个孩子的情况也是有可能的。有了孩子家庭负担增加夫妻难免磕磕绊绊,如果没有原则性的冲突离婚要慎重考虑。我不赞成为了儿女一辈子委屈求全的婚姻,但是我也不看好动不动就拿离婚说事毫无责任心的父母。一个家庭,毕竟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的事,孩子更不是一个人就能健康理所当然就能扶养成人。其中的艰辛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清。既然有了两个孩子,想必夫妻感情基础不错。为了孩子,认真反思哪里出了问题,解决了沟通问题相信就可以突破问题的瓶颈。无论如何,祝您幸福。
后,孩子的一方是否有权给孩子改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就姓名权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而言,自然人出生时无行为能力,由父母或为其取名。未成年人姓父姓还是母姓,由其父母协商。后,一方再婚的,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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