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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董事会是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对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的,它所代表的是公司全体的利益,因此,董事长可以行使的职权是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的。...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具体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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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 3、提名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4、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 5、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6、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干部。 7、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8、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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