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
涉嫌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实施赌博犯罪,有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赌资的认定 : 本意见所称赌资包括:(一)当场查获的赌博用品; (2)代币、证券、赌博积分等实际代表的金额; (3)赌博机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赌博犯罪中用于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赌博赢得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金额可以根据在计算机网络上下注或者赢得的点数乘以每个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确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常引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因此,在开设赌场罪中,除现场查获的赌资外,如果银行账户被认定为用于接收和转移赌资,账户中的资金可能被默认为赌资。
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以共犯论处,可以认定为从犯。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替他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从轻量刑或缓刑。
《刑法》第2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所以你朋友只要不是惯赌、以赌博来养活自己,就不会触犯赌博罪,不会进入起诉、定罪、量刑程序。最多由公安机关拘留几天再罚点款就完事了,这属于治安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1人已浏览
760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