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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申报。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
一是网上申报。承包商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合同备案。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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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许可证(或中标通知书)(留复印件,一份)2。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留复印件,一份)3、分包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看原件,留已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分包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看原件,留已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5、工程总承包与分包施工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分包施工合同(需提供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发的示范合同文本)(留合同原件,一份)6、总承包、分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sh.c)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sh.c)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 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施工合同备案流程:网上申报;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应当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标人应当在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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