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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委出具证明,咨询土地管理部门,及时补办相关证件。 1、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2、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
让村委出具证明,咨询土地管理部门,及时补办相关证件。 1、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2、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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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让村委发行证明书,咨询土地管理部门,立即补充相关证明书。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步骤:1、向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查宅基地复印件(复印件)2、户主申请重新发行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盖村委会公章3、携带本户籍簿、身份证,向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充手续。
农村盖房没有宅基地证,这种情况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 1.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2.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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