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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超过5000扣个税方法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011年09月始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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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改革前的纳税标准,以月薪一万为例,具体计算其实不难,按照北京标准,扣除四险一金,差不多剩下7780元。按照现行的税率标准,以3500元作为起征点,则税基(即征税的基础金额)为7780-3500=4280元。其中4280元又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征税,0至1500元按照3%的税率征收,1500*3%=45元;1500至4500元,按照10%征收,(4280-1500)*10%=278元。两者相加即45+278=323元。 随着新个税调整,除了提高起征点以外,影响个税缴纳金额的还有税率级距的调整。根据新的税法草案显示,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其中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意味着3%税率部分为0~1500元,可能变成0~3000元,也就是税率级距的调整。 由此可见,按照新的个税征收,1万元工资的纳税税基变为:7780-5000=2780元,超出5000元部分的只有2780元,因此算在0至3000元的3%税率范围内,其最终纳税额只有83.4元,相比原来的323元减少了四分之三。
1、当事人的工资每月超过五千元或每年超过六万元的,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每年的工资总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后剩余的金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从2011年9月开始,个人所得税纳税起点调整为3500元,例工资5000元,扣掉3500,则超过的3500元的部分1500元开始交个税。税率是3%。即交4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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